藏格矿业(00040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藏 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其他的重大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应当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本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 关文件资料。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应积 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信息的发生和进展情况,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资料。 1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