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301520)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万邦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万邦医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133.34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03.25 万元,实际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