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00009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中信海直中信海直(SZ:000099)2025-12-25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6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7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5,770,137元[6]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3,600万股[14]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775,770,137股,均为普通股[14] - 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6] -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且每股收益大于0.05元,公司应分配利润[16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5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1]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