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3003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 月修订)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提升本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设置审阅或者记录 程序,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非正式公告的方式包括:股东会、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公司或者相关个 人接受媒体采访;直接或者间接向媒体发布新闻稿;公司(含子公司)网站与内部刊物;董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博客、微博、微信等社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