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30034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勉尽 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 独立董事应当依托审计委员会加强对财务信息质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性和独立性、内审职能履行等事项的监督; (二) 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 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 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三)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 前,独立董事应当与年审会计师就初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