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603880) -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卫股份 法律意见书 南卫股份 T PARTNERS 2同仁律师事务所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 江 苏 南 方 卫 材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 编: 210019 电话: +86 25-83304480 传真: +86 25-83329335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 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