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000088)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1 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其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三至第五条 补足委员人数。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人员的产生,逐步建 立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完善公司考核制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盐田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非常设咨 询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第七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 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