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001286) -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公司有关 人员和部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陕 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陕 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 1 -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