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 -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曙光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曙光股份曙光股份(SH:600303)2025-12-25 09:46

法律意见书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 关于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一、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 5 6 | | --- | --- | | 三、 本次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 9 | | 四、 结论意见 | 11 | 法律意见书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润"或"本所")接受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曙光股 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承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