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 制挂钩。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持 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何氏眼科医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管理情况、个 人履职、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