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制药(6034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二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 机构,负责公司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 理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 确认意见。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 露的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的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 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大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