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鑫科技(01085) - 有关青海项目建设諮询服务合同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亨鑫科技亨鑫科技(HK:01085)2025-12-24 12:38

合同信息 - 青海眾控与浙江可勝于2025年12月24日订立服务合同,总服务费用1.2亿元(含税)[3] - 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筹备技术支持等11项服务内容[7][8][9][10] - 服务期限自合约订立起42个月或青海项目竣工并验收,以先到者为准[11] - 服务费用按项目总成本3% - 5%计算,大型复杂项目费率接近5%[11] - 合同预付款为服务费用的10%,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1] - 合同进度款为服务费用的80%,分8个节点按比例支付,每个节点10%[12] - 竣工验收款为服务费用的10%,超期服务时按约定支付[12] 股权关系 - 金建祥直接持有浙江可勝约3.33%的股权[4] - 金建祥持有杭州晶久投资咨詢有限公司99%的权益[4] - 金建祥为持有湖州煜日企业管理合夥企业约93.34%权益的有限合夥人[4] - 湖州煜日企业管理合夥企业持有浙江可勝约21.77%的股权[4] - 金建祥连同湖州煜日企业管理合夥企业合计有权行使浙江可勝投票权总数的25.1%[4] - 浙江可勝持有杭州龍控12.33%的股权[4] - 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青海眾控由中光新能源持有100%,杭州龍控持有中光新能源51%,公司附属公司间接持有杭州龍控约87.67%,浙江可勝直接持有约12.33%[14] 项目情况 - 青海项目为35万千瓦塔式熔盐光热发电项目,预计2025年12月开工,2027年12月并网[19] - 青海项目为中光新能源及其附属公司参与的德令哈350兆瓦光热项目[24] 其他 - 服务合同构成公司之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获豁免遵守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4][5] - 服务合同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5%低于25%,属须披露交易[20] -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执行董事为彭一楠先生及刘斐先生[25] - 2025年12月24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钱自严先生、林霆女士及陈汉聪先生[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