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00226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 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24日修订)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 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