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000856)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768号 致: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2:00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 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 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唐 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