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600699)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SH:600699)2025-12-24 11:15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1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 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413 号 致: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