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30013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宝利国际宝利国际(SZ:300135)2025-12-24 10:50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在董事中选 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