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公司于2004年7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8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1064402339元,已发行股份数同此,均为A股[6][1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43181865股,每股面值1元[14] - 盾安控股等公司参与股份认购[14] 股份与交易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处理[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或承诺期内不得转让[25] -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1]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2]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或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84]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董事会对关联事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02]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104][105]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5名,总裁等为高级管理人员[107]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7]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1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红,每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5][11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有最低占比要求[117]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32]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 - 修改章程或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8]
盾安环境(002011) - 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