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000831)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94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