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0005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兵红箭中兵红箭(SZ:000519)2025-12-24 10:0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公司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兵 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 工作职责。 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 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 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