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通(920060)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万源通万源通(BJ:920060)2025-12-24 09:4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佘珉玥律师、于胜寒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接受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等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 事实和中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文件,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公 司已经承诺和保证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法律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 整和及时的,确信没有任何遗漏。 本所律师在此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 文件,随公司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