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603815)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L | 天天津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天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下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接受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建股份")的委 托,指派王炜、曹禹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