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603026) -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第三条 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将妥为考 虑多项因素(统称为"该等条件")以评核、甄选及向董事会建议一名或多名候 选人担任或连任董事,该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石 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政策。本政策的目的旨在列出指 引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及为达致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和政策。 第二章 一般政策 第二条 所有董事会成员及雇员之任命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 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教 育背景、专业经验等)的裨益。 (一)多元化观点,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教育背景、专业 经验、技能、地区和行业经验、种族、知识及服务年期等; (二)资格,包括在公司的业务所涉及的有关行业之中的成就及经验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