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LIGHT(0260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METALIGHTMETALIGHT(HK:02605)2025-12-23 11:5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董事会成立,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任期由董事会决定[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议程及文件最迟会前3天送交全体董事[6]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一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6] - 决议案以成员过半数票数通过,全体签署有效[6] - 完整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草稿和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发送成员[6] 职责与汇报 - 主席或成员或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问询[7]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8] - 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就董事委任等提建议[8] - 向董事会汇报决定及建议[9] 权力与更新 - 获授权可要求员工提供资料[13] - 必要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承担[13] - 职权范围必要时更新修订[14] - 在港交所及公司官网刊登职权范围供查阅[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