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宁波港宁波港(SH:601018)2025-12-23 11:32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3] - 长期投资指一年内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3] 投资审批 - 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投资[4] - 股东会审批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七类投资事项[9] - 董事会审批资产总额占比低于50%等七类投资事项并披露信息[10] - 董事长审批资产总额占比低于6%等投资事项[11]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项目分次投资以累积额计算[12] - 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投资有五步内部申报和审批程序[14] 投资处理 - 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等四种情况收回投资[17] - 公司可在投资有悖经营方向等四种情况转让投资[17] 投资运营管理 - 公司投资组建公司应派驻董监高等参与运营决策和管理[20] - 派出董监高需具备遵守法规、有知识经验等基本条件[20] - 派出董监需执行公司决议、出席会议、阅读报告等[21] - 派出高管应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实现投资保值增值[22] 子公司财务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制度[23] - 子公司需每月向公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3] - 公司对财务状况监督并对子公司进行审计[25] - 子公司应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事项[27] - 子公司需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及部门并备案[27]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