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002059) -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云南旅游云南旅游(SZ:002059)2025-12-23 11:02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 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