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3001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进行 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 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 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