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7日,上市于2017年03月08日[32] - 公司注册资本为7453.4998万元人民币[32] 股权交易 - 公司拟取得目标公司AAMI 87.47%股权并置出至正新材料100%股权,交易后将实际持有AAMI约99.97%股权[29] 会议审议 - 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33] - 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33] - 2025年3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34] - 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34] - 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34] - 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34] 发行审核 - 2025年8月11日本次交易获上交所审核通过,9月5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35] 募集资金 - 截至2025年12月17日17:00,收到发行获配投资者缴纳认购金额999,999,990元[37] - 截至2025年12月18日,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0元,扣减费用12,904,135.42元后,净额为987,095,854.58元[38]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新增注册资本中,计入“股本”15,001,500元,计入“资本公积”972,094,354.58元[38] -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12月10日,发行价格为66.66元/股,与底价比率为113.00%[40] -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41]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5,001,500股,超过发行方案拟发行数量的70%[4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0元,未超上限100,000.00万元[43] 发行流程 - 2025年12月9日收盘后向81家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后新增11名投资者[46] - 2025年12月12日9:00 - 12:00,主承销商收到17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47] 获配情况 - 三亚泓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获配股数1,800,180股,获配金额119,999,998.80元[50] - 嘉兴厚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厚熙泓科半导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获配股数750,075股,获配金额49,999,999.50元[50] - 马杰获配股数4,050,405股,获配金额269,999,997.30元[50] -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配股数1,500,150股,获配金额99,999,999.00元[50] - 青岛金岭生生商贸有限公司获配股数750,075股,获配金额49,999,999.50元[50] - 王辉娟获配股数750,075股,获配金额49,999,999.50元[50] - 炬信煊达(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配股数750,075股,获配金额49,999,999.50元[5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股数780,078股,获配金额51,999,999.48元[50]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配股数750,075股,获配金额49,999,999.50元[50] - 王红梅认购225023股[70] 发行对象相关 -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参与发行情形[71] - 除厚熙泓科半导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有关联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暂无未来交易安排[72] - 诺德、财通等公司的资管计划,华安证券的私募资管计划,厚熙泓科、轻盐智选基金已完成备案[73][74] - 国信证券(香港)、UBS AG为QFII,无需私募相关备案[75] 发行风险与合规 - 本次发行产品风险等级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可参与认购[77] - 本次发行有13名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79] 中介机构 - 独立财务顾问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 - 法律顾问是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81] - 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2] - 验资机构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3] 股权结构 - 发行前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总股本137,708,210股,前十大股东持股82,171,037股,占比59.65%[85] - 发行后假设条件下前十大股东持股84,720,622股,占比55.48%[87] 其他影响 -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强先生,控制权未变更[88] - 本次发行新股登记完成后,无限售条件股74,534,998股,占比48.81%;有限售条件股78,174,712股,占比51.19%[9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增加,资本结构优化[91] -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94] -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等与公司业务关系不变,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新增关联交易[95] 机构责任与文件 - 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监管要求和相关规定[96]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无虚假记载等问题并承担法律责任[101] - 法律顾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法律意见书无矛盾并承担法律责任[107] - 审计机构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所出具报告无矛盾并承担法律责任[112]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验资报告无矛盾并承担法律责任[118] - 备查文件包括注册文件、交易报告书等,可在公司办公地址查阅[122]
至正股份(603991) -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