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日常交易特定事项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1] - 日常交易另一些事项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诉讼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条件需进行业绩预告及其修正[17] - 公司发生单次损失100万元或以上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需当日报告[19] - 公司发生金额达100万元或以上重大债务等情况需当日报告[20] - 公司可能依法承担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重大违约责任或重大赔偿责任需当日报告[2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报告[20]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24]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告知公司[24] 其他报告情况 - 未达标准但董事会或交易所认为有必要及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相关诉讼需报告[15] -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需报告[15]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达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5] - 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须当日向董事会报告[21] - 广告传媒传闻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控股股东等应当日回函[22]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的当日预报重大信息[19]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30][31]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内评估、审核重大信息,判定处理方式[32] 信息报告责任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保密人员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33]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36] - 未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程序,公司部门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3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发生或知悉重大事件当日内报告[3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31]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报告人违规将受处分并担责[42]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4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等执行[4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47]
锐明技术(0029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