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60161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报[8] - 年报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披露[12]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件信息[16]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19]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承担工作[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按时披露并签署确认意见[25]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25]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26]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7] 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审议程序[27] 审计相关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允许其陈述意见[2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结束提交报告[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内部审计监管等工作[33] 保密责任 - 董高监等对未公开信息保密,内幕交易担责[30]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其签署保密承诺书[30] - 公司管理内刊等资料防止信息泄漏[30] 资料保管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信息披露资料,期限十年[35] 违规处罚 - 董高监等信息披露违规造成重大损失会被处罚[38] 制度规定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