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68861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威 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对威迈斯以集中竞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为了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在努力保证未来经营稳健发 展的同时,争取实现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公司贯彻落实 2025 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因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回购的部分股份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