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5]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有不得担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符合相关会计专业条件[9]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不良记录的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0] - 部分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部分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30]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0] - 公司应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会议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2]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2] 独立董事津贴与制度实施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3] - 本制度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35]
华邦健康(00200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