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格生物医药(025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单数,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合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即主席1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免[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至少每年检讨1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11]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可开临时会议[15] 职责 - 研究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搜寻物色合格董高人选,审查并提建议[7] - 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7]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3日送达,全体同意可豁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至少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赞成反对票数相等时主席多投1票[17] 其他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港交所主板挂牌交易生效[23] - 人力资源和提名委员会研究新董高需求并形成书面材料[16] - 提名委员会搜集初选人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选举前提人选建议和材料[16]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