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339.50万元[19][33] -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19] - 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19]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20] 转股及赎回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2] - 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董事会有权提向下修正方案[24] - 转股期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债券[27] - 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债券[27] 回售条款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回售债券[27]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持有人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约定行使回售权一次,附加回售条款满足时也有一次回售权利[29] 募集资金用途 - 拟投资于LNG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8,161.72万元[34] - 拟投资于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1,025.82万元[34] - 拟投资于绿色节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3,151.96万元[34] 其他事项 - 制定《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56] - 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多份报告[39][43][46][50][53][56] - 修订《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50]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60][62]
四方科技(603339) -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