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服务(00816) -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金茂服务金茂服务(HK:00816)2025-12-22 12:40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设立薪酬及提名委员会[1] 成员及主席要求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3]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6]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或按需召开多次[7] - 会议需提前至少五天发出通知,除非豁免[10] - 商讨事项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必须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1] - 决议案由过半数与会成员表决通过,全体成员签署的决议案也有效[11] 职权与工作内容 - 获授权开展职权范围内活动,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出建议[11] - 为选任董事及高管定标准和流程[11] - 就董事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3] - 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达标进度并披露[13] - 协助确保选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相关函件内容完备[13] - 支援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13] - 就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3] - 检讨及批准高管薪酬建议[13] - 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待遇[13] - 检讨及批准董事及高管相关赔偿[13] - 就董事服务合约投票向股东提供意见[15] 汇报机制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