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服务(00816) -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金茂服务金茂服务(HK:00816)2025-12-22 12:35

委员会设立 -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设立薪酬及提名委员会[1] 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或按需召开多次会议[6] - 会议须提前至少五天发出通知,除非主席或多数成员豁免[6] - 商讨事项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必须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6] - 决议案需由过半数与会成员表决通过,全体成员通过并签署的决议案也有效[6] 授权与费用 - 获董事会授权开展职权范围内活动,获取独立专业意见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0] 职责内容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并提出建议[11] - 为辨识及评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制定标准和流程[11] - 物色合适人士出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1] - 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或罢免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建议[13] - 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可计量目标及达标进度并披露结果[13] - 协助董事会选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时提供相关信息[13] - 支援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13] - 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建议[13] - 检讨及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建议[13] - 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13] - 就非执行董事薪酬向董事会提建议[13] - 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赔偿[13] 汇报机制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