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母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 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祥源 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由公司持有其超过50%的股权,或者持 股未超过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