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B(20055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英文版)
董事辞职与替补 - 两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相关情况[8] - 六十天内完成董事替补任命[13] 人员任命终止 - 特定情形三十天内终止相关人员任命[18] 离职交接与信息公布 - 董事和高管五工作日内完成交接[24] - 两交易日内公司公布离职人员个人信息[27] 离职责任承担 - 擅自离职或违规致损需承担赔偿责任[35][36] 辞职生效条件 - 董事辞职以公司收到通知为准,特定情况履职至新董事上任[9] - 高管辞职以董事会收到报告为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