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0004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经公司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许继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 事会成员中符合审计委员会专业要求的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