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钢研高纳钢研高纳(SZ:300034)2025-12-22 11:22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报出的年报信息中 出现重大差错,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责 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