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301133)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金钟转债”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金钟转债"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或"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对金钟股份提前赎回"金钟转债"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金钟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927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067.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