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688503)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聚和材料聚和材料(SH:688503)2025-12-22 10:3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前述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 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下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披露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 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