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600335) - 国机汽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国机汽车国机汽车(SH:600335)2025-12-22 09:31

制度适用与披露时间 - 制度适用对象含持股5%以上大股东[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9] 信息披露责任人与领导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1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主管负责人[13] - 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13] 信息披露形式与要求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13] - 董事应了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13]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13]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13] 报告内容要求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会计数据等内容[21] - 公司应披露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22] 业绩预告与临时报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27]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等事项[28]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报告流程与审核 - 定期报告披露前需履行制订计划等程序[32]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3]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34] - 董事和高管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4]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应在规定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其他披露要求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2]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42]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以上的子公司需做好信息披露事宜[42]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35]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36] 临时报告程序与更正 - 临时报告披露有不同程序,需按要求报送上交所等[37] - 公司发布的信息有错误等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7]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