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603080) -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新疆火炬新疆火炬(SH:603080)2025-12-22 08:00

股份变动申报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4][5]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当日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7] 交易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获确认通知前不得擅自交易[6][7]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2] 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离职半年内等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14]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6]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6]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9]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20]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被认定不适合任职将被解聘[21] - 董事和高管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受内部处理或担责[21] 规定说明 - 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