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603080) -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新疆火炬新疆火炬(SH:603080)2025-12-22 08:00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1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 独立于公司其他机构和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7]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9]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内部控制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2]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需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3]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3] 其他规定 - 审计人员若与被审计单位、个人有关联关系应回避[7] - 内部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外泄信息[7]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等业务环节[13] - 内部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可行使派遣人员现场审计、实地察看实物资产等职权[15] - 公司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5]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