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思艾泰(03378)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翰思艾泰翰思艾泰(HK:03378)2025-12-21 22:14

委员会构成 - 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大多数[5] - 委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设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的主席一名[6] -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6] 职责与公开要求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2] - 在港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及董事会转授权力[10] 成员职责 - 主席负责召集、主持会议,督促检查工作等[12] - 委员需按时出席会议,提出议题,列席公司有关会议等[12] 会议相关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4][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20] - 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主席有权多投一票[20]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和提交书面意见,视为不能履职[18] - 一般现场召开,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通讯召开[20] 其他 - 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7] -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和公司部门[3]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并提交董事会由秘书保存[24][28] - 规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2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及修订,中英文版本歧义以中文为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