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信生物(02509) - 公司章程
荃信生物荃信生物(HK:02509)2025-12-19 14: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注册登记,2023年7月19日完成备案,2024年3月20日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5][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07.16万元[11]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16,648万股,均为普通股[17] - 公司住所为中国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907号1号楼1310室,邮政编码225300[11]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9] 股权结构 - 杭州荃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股40,000,000股,持股比例24.03%[17] - 深圳市前海倚锋太和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00,000股,持股比例2.10%[17] - 泰州中国医药城融健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00,000股,持股比例4.51%[17] - 公司发行12,046,400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11] - 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6648亿美元,占比100%[21] - 公司股本为2.270716亿股,均为H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持有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按规定将股份转换为境外上市股份并上市流通[28] - 公司拒绝登记股份转让需在申请提出之日起两个月内通知转让人和承让人[3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特殊情况除外[35]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主席1名,含3名独立董事[108]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大约每季一次,需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115]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28]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送达[12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1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6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公布两次业绩公告,中期在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年度在结束后三个月内[1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2] 其他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公示[163] - 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