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3009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 内幕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一般在所属部门内流转,部门间、子公司间流转需负责人同意[8] 信息披露流程 - 重大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及时报告董事长和董秘[8] - 董秘评估审核材料,确需披露则组织编制文件初稿并交相关方审定或审批[9] - 审定或审批后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9]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建立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11] - 各类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1]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时,知情人告知董办,董办组织填写登记表、核实信息,无误后交董秘审核报备[13] 档案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4]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证券交易所[14]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8]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9] 其他要求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4] - 公司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信息[14] - 公司董事等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等[16] - 控股股东等讨论重大事项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7]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经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