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国睿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3] 审计部门工作机制 - 纪检监察审计部在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6]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能力,公司支持其继续教育和资格考试[7] 审计工作要求 - 需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评估[9]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1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11] - 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11] -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12] - 有要求报送资料、审核检查等多项权限[12]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按上交所要求审计[31] 审计整改机制 - 公司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2]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22] 信息披露 - 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2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5] 审计时机 - 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7] - 在业绩季度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32] 奖惩措施 - 对忠于职守等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27] - 公司党委、董事会需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追究法律责任[29]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等规定执行,适时修改[31] - 制度由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