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601665)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齐鲁银行齐鲁银行(SH:601665)2025-12-19 09:3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七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9]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0] 自行召集与提案 - 连续90日以上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2]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4] 费用与间隔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延期与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4] 表决权限制 - 股东违规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质押表决权 - 股东质押股权达50%时,可行使表决权为剩余未质押部分[29] 选举制度 - 30%及以上股份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31] 决议通过条件 - 发行优先股决议需两类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特别决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30%总资产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超30%总资产需特别决议通过[37] 优先股股东权利 - 减资超10%时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并分类表决[38] - 相关事项需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未按约定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3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2个月内实施[40] 决议效力 - 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认定无效,程序等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40]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或裁定相关事项,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3] 会议主持 - 会议主持人有权宣布暂时休会[45] 会议异常处理 - 会议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45] 会议结束 - 全部议案表决无异议主持人可宣布散会[45]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45]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请批准[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