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601665)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齐鲁银行齐鲁银行(SH:601665)2025-12-19 09:31

股权相关 - 2021年4月30日核准发行458,08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15,384.2525万元[5] - 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615,384.2525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 已发行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20]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行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应事先报监管机构核准;持有1%以上、5%以下(不含5%),应在取得股权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股东自获准股东资格之日起五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8] 公司治理 - 公司党委设书记一名,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职数按上级批复设置[35] -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行长一般担任副书记,党委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高级管理层任职[38]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决策[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集召开[6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不少于1名[130]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且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1]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40] 高级管理层相关 - 公司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156] - 公司设行长1名,副行长(含常务副行长)2 - 6名[158] - 行长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58]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9]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7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8] - 发生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193]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5]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5,197,198]